检察机关如何保护未成年人?最高检用这三个关键词概括
7月18日电 (李楠楠、薄晨棣)中共中央宣传部18日举行“中国这十年”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,介绍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进展与成效。
人民网记者在新闻发布会现场提问。国新网供图
全社会高度关注未成年人保护问题。最高人民检察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、一级大检察官童建明在回答人民网记者提问时,通过三个关键词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了简要介绍。
第一个关键词是“双向保护”。童建明介绍,在检察办案中,既最大限度教育、感化、挽救涉罪的未成年人,也竭尽所能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。一方面,对涉罪的未成年人,其中主观恶性不大、犯罪情节较轻的,坚持少捕慎诉慎押。今年上半年,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已达到63%、不诉率54%,附条件不起诉率36%,较2018年同期分别上升了约29、30和24个百分点,体现了教育、感化、挽救的方针。同时,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,也要管束到位,依法惩治不纵容。2018年至今年上半年,一共起诉了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4.6万人。另一方面,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,出台专门救助意见,联合公安机关建立了1600多个“一站式”办案区,促进询问、取证一次性完成,防止在办案中给被侵害的未成年人造成“二次伤害”。
第二个关键词是“综合保护”。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发案原因复杂多元,往往与未成年人的民事监护、行政等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密切相关。2021年,最高检全面推开未成年人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公益诉讼检察职能,由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或者未成年人专门办案组织、办案检察官进行集中统一办理,融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,提升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质效。比如,针对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文身现象比较突出问题,就以公益诉讼推动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。向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了专门调研报告,反映未成年人文身现象突出问题。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度重视,专门出台了《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》,推动对未成年人文身问题的源头治理。
第三个关键词是“六大保护”。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家庭、学校、社会、网络、政府、司法“六位一体”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。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,促进“六大保护”形成一个“化学反应”,努力实现“1+5>6”的更好效果。比如,针对校园安全问题,2018年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“一号检察建议”,发出后,最高检联合教育部、各地检察机关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,携手持续抓好落实。今年上半年,起诉校园暴力和欺凌犯罪案件比2018年同期下降了84.6%。此外,认真落实强制报告、入职查询等在实践中探索出来的、已经上升为法律规定的制度,通过强制报告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800多件,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740多万人次,解聘了2900多名有前科劣迹的人员,把一大批“大灰狼”挡在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之外。